暂停办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申请
2月10日起,根据市人社局规定, 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暂停受理新的调解仲裁申请。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疫情防控期间仲裁时效中止。相关政府部门宣布疫情结束后(即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时效继续计算。同时,已经受理的案件,中止审理。疫情防控期间,请大家尽量减少出行,需要与上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联系的,可以拨打窗口服务电话021—31012746和上海人社12333服务热线。
延期开展工伤住院康复确认工作
根据目前本市疫情防控的需要,为减少不必要的医院逗留和交叉感染,缓解医疗资源紧张,本市各工伤康复定点医疗机构已暂停工伤住院康复人员的收治,故本市工伤住院康复确认工作暂停开展,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恢复。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对因疫情导致劳动者暂不能返岗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或退回劳务派遣用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