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的全称是《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它是由教育部统一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只有列入国家就业方案的毕业生才持有。是用人单位安排毕业生工作,并接转毕业生人事档案、户口的有效凭证。报到证只能一人一份,由其他部门印制或签发的报到证无效。
报到证要妥善保管,不论什么原因,凡自行涂改、撕毁的报到证一律作废。如报到证遗失,应由毕业生本人提出申请,由学校上报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批准并予以补发。毕业生在离校时,均有一张报到证。它的主要作用有: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需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的落户手续。
3、学校依据《就业报到证》指示的地址为毕业生办理投递档案的手续和户口迁移的手续。
4、《就业报到证》一式两页,报到证由毕业生本人持有,通知书装入毕业生本人档案。
5、《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1个月。
注:毕业生接到《就业报到证》后,要妥善保管,不要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