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毕业两年内可以改派,超过两年不能改派,即2015届毕业生改期限期到2017年6月30日,2016届到2018年6月30日。
第一步:毕业生取得新接收单位的接收材料原件
接收材料是指有人事接收权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出具的接收材料,形式各异。
第二步:毕业生取得原接收单位的“同意改派”证明原件
“同意改派”证明是指原报到证抬头接收单位出具的同意毕业生改派的证明,形式各异。大部分直接在原报到证上写“同意改派”,然后盖上公章。
第三步:毕业生凭1. 新接收单位的接收材料,2. 原接收单位“同意改派”证明,3.原报到证原件,4.个人改派申请书,到学院(系)辅导员办公室办理
1.四份材料缺一不可,2与3可在同一份;2.必须留下联系方式。学院(系)通过就业系统上报改派信息,于每月25日前汇总当月改派材料并交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每月底到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后把新报到证返回各学院(系)
第四步:毕业生收到通知后到学院(系)领取新报到证和接收材料原件。
把新报到证的蓝联和白联都交给新接收单位,白联放到人事档案。
若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须出示被代领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