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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学院城市治理重点学科群专项课题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2-24 10:47:00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快学科建设步伐,全面提高学科建设质量和水平,进一步提升办学层次,学校立足优势特色学科,主动融入和支撑区域和行业产业发展,加强学科创新,推进学科交叉融合,围绕学校五大学科群,设立专项研究课题,开展重大项目攻关研究,服务国家区域发展和海南自贸港建设需求。首批专项研究课题将聚焦城市治理学科群开展专项研究工作,现面向全体教师公开课题招标。
    一、指导思想
    以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和国际教育创新岛为契机,围绕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求,聚焦五大学科群,集中优势力量,深入研究解决海南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及现代化城市治理对加快实现海南自贸港建设目标的有效路径和建议措施,致力于解决新技术革命对城市发展的影响及海南社会历史对城市发展的作用,探讨海南全岛同城化发展的新方式、新方法。
    二、招标单位
    三亚学院
    三、招标对象
    三亚学院全体教师
    四、选题方向
    本次专项研究课题拟设置3个选题,每个选题原则上立项2个课题,具体如下:
编号 选题方向
1 海南本地民营经济发展与自贸港新经济建设相关性研究
2 自贸港建设与海南农民市民化转型研究
3 自贸港建设的社会心态监测与社会心理服务体系研究
     五、申报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科学素养,勇于创新,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丰富的科学研究经验。
    (2)有较好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带领团队成员有效推进课题研究进展。
    (3)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博士(含在读)。
    (4)近三年无学术不端行为。
    2.课题组要求
    课题研究以课题组的形式开展,包括课题负责人在内,团队成员应不少于7人。其中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1人及以上,副高级专业技术人员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中级专业技术人员2人及以上,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3人及以上。
    鼓励课题负责人吸收柔性引进人才加入课题组,共同开展课题研究工作。
    六、研究内容
    1.课题名称
    课题名称的设置应围绕城市治理学科群并在限定的3个研究方向范畴内拟定。
    2.研究期限
    课题研究期限为自立项之日起2年。
    3.主要内容
    一是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坚持把论文写在大地上,力求具有前瞻性、实践性、引领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二是开展区域横向对比研究。在认真研究新加坡、中国台湾、中国香港等城市发展路径基础上,开展区域横向对比研究,借鉴以上城市发展经验,总结一般性规律,为海南城市治理提供有利借鉴。
    三是全面深入调查了解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现状。采用科学的研究方法,防止调查结论的片面化、简单化,力求通过大量的实证研究得出客观、严谨、全面、科学的结论,为地方政府及其他职能部门决策提供有益参考。
    4.结项要求
    课题组在约定期限内,完成下列任务即视为结项。
    (1)收集整理相关一手资料、统计资料及研究资料,形成完整数据库并可共享使用,数据库条目在1万条记录以上。
    (2)呈报具有决策影响的成果1项以上(含)。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领导同志肯定性批示1次以上(含),且得到地厅级以上实际工作部门采纳吸收,取得一定的咨政及社会效益。
    (3)发表校定B级以上(含)期刊论文2篇以上,C级以上(含)期刊论文8篇以上(项目结束时取得期刊录用通知或获得中国知网“网络首发”,视为论文发表)。
    (4)分两次为《海南城市治理蓝皮书》提交2篇合格稿件;根据项目方向,分别按年度发布“海南民营经济发展指数”或“海南农民市民化转型指数”,建成可视化数字示范平台。
    (5)出版专著1部(项目结束时已与出版社签订出版合同并已向出版社提供“清、齐、定”稿件视为达到出版要求)。
    (6)以本方向选题成功申报1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含课题结项当年申报立项项目)。
    5.结项等级评定
    课题完成后,由学科办组织相关专家开展结项评审工作,并确定结项等级。
    七、资助标准
    每个课题项目资助经费30万元。经费分3次拨付:立项即拨付启动经费10万元;立项一年后,进行中期检查并合格后,拨付12万元;课题任务完成后,根据结项等级拨付剩余经费:优秀8万元、良好5万元、合格3万元。
    八、纪律要求
    1.课题组全体成员应认真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三亚学院科研行为规范》,认真如实填写材料,保证无知识产权争议,不得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投标人只能投标一个课题,且该课题成员只能参加一个课题组。
    3.经费使用按照《三亚学院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4.到期未能完成研究任务的,按照科研管理相关规定,视情况作撤项处理。项目撤项后,将停止拨付项目经费,并根据项目完成程度及效果适当追回部分经费。
    九、其他要求
    1.投标人填写《三亚学院重大专项课题投标书(文科类)》,并于2022年3月15日前,将投标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办。
    2.纸质版一式5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表格填写到第4页“五、投标人所在学院审核意见”止,经学院审核并填写意见后,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发送至学科办邮箱xinxinli@sanyau.edu.cn
    联系人:李欣鑫,联系电话:88594379

    附件:三亚学院重大专项课题投标书(文科类)/uploads/2022/02/241049511149.doc


 
三亚学院学科办
2022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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